山东理工大学教务处

人气指数:271 页面更新时间:2016-07-18 06:21
网站介绍

山东理工大学教务处从事山东理工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教育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是学校教学活动得以正常运行的“总调度室”,是学校各教学单位相互联系和沟通的"枢纽"。山东理工大学教务处贯彻党和国家关于高等教育和高等学校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决定,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围绕学校的办学目标,拟定本、专科教学发展规划,提出教学改革的目标和方案,确定教学工作计划,制定教学方面的规章制度;组织和实施带有全局性和导向性的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负责全校教学工作的宏观调控与整体性管理。

同时,山东理工大学教务处负责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的总体设计,组织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和调整;负责全校的专业建设、专业申报工作;做好全校教学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全校本、专科生的课程安排和教室的调配使用;监督各专业教学计划的执行;做好各教学环节的检查工作;加强考试管理,促进学风建设,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同时,教务处的其他职责如下:

1.负责全校本、专科生的成绩管理,毕业生资格审核,证书管理,各类学籍数据的整理与上报,转学、休学、退学、停学等学籍处理工作。

2.负责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手段建设等工作。制定课程建设计划,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制定教材建设规划,组织教材和教学参考书的编写及审定,负责全校教材的订购供应工作。

3.进行教学改革与教学管理的研究,组织进行教学改革的试点和试验,总结、推广、交流成功的教学改革经验。做好校级教学奖励的评选表彰和省级及以上奖励的组织、推荐工作。

4.负责全校教学质量的评估检查。组织院(部)教学工作评估、专业评估、课程评估和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等工作,建立健全教师教学档案。

5.协同各院(部)及有关部门做好教学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和其它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工作,做好实习基地建设工作。负责相关大学生创新竞赛的组织工作。

6.负责全校语言文字工作。

7.负责全校现代教育技术应用发展规划、组织管理。

8.组织全校教师本、专科教学工作量的核算工作。

9.协同人事处及各院(部)拟定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计划,组织教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做好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

10.完成校领导交办的与教学有关的其它工作。

附录:

山东理工大学关于各学院召开第二次分学位委员会的通知

各学院:

教务处在7月3日前对部分2012届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进行审核(审核时成绩及学分截止到7月3日)。现将拟获学位名单予以发布。请各学院及时下载,请于7月4日组织召开本学院第二次分学位委员会,并务必于7月4日下午5:00前将学位资格审核情况报教务处。

本次学位资格审核共有三部分学生:

(1)本学院2012届本科毕业生第二次拟授学位名单;

(2)本学院往届申请学位的本科毕业生;

(3)修读本学院组织的双学位第二次拟授学位名单。(其中双学位资格由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法学院、商学院审核,学生专业所在学院不需要审核)。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张周路12号

邮编:255049

免责声明:
此页是<山东理工大学教务处>的介绍页面,并非官方站点,我们收集于网络只为广大网民快速查询提供帮助。
如涉及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30日内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点此纠错或删除此信息